风光股份: 2026-018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19:17: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15.9 万股限制
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辽宁青联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隋欣女士就本次激
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截至
出的异议。2025 年 1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5-00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 14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小于 60 分,3 名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大于等于 70 分且小于 80 分,63 名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大于等于 60 分且小于 70 分,公司董事会决定以上人员
对应第一归属期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5.9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处理。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
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风光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