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6-020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的公司”)及永鑫精工主要股东汪万勇、宜昌永鑫家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昌鑫
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昌兆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主要股东”)签署《关于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及增
资扩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 1.75 亿元受让
目标公司原股东所持 33.5%的股权;公司拟以目标公司投前估值不超过 7 亿元,向目
标公司现金增资 2.5 亿元,取得增资后目标公司 26.3158%的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及
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永鑫精工是一家从事 PCB 微钻、铣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 PCB 刀具细
分领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永鑫精工核心产品为 PCB、IC 载板以及 AI PCB
钻孔、铣削加工用的微钻、铣刀。永鑫精工深耕 PCB 领域,凭借近二十年的技术沉
淀与持续工艺改进实现了超高精度与稳定的品质,广泛服务于通信、消费电子、汽
车电子及 AI 服务器、低轨卫星等高端领域。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将拓展至高端 PCB 钻针领域,是公司在 PCB 钻针棒
材的产业链延伸,能实现产业链一体化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
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1)本次《框架性协议》的签署,旨在明确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
具体投资事宜尚需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订的交易文件为准, 框架性协议
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2)本次交易完成后,伴随主营业务、资产规模及组织架构的变更,公司内部
管控复杂度提升,对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尽管上市公司将依据标的公司的行
业特性,着力加强管理与完善制度以适应整合需要,但双方在业务与管理模式上的
差异可能导致整合计划未能高效执行,致使公司管理水平难以同步支撑后期的运营
规模,进而对业务推进与盈利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3)本次公司收购标的公司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收购初步预计将
形成商誉约 3.2 亿元人民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形成的商誉不作摊
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
期,将产生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
易各方暂未签订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待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
将与业绩承诺方另行签订业绩补偿协议进行约定,届时将对补偿期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净利润的确定、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补偿的实施、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
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作出约定。由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政策环境、
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在利润承诺期间出现影响生产
经营的不利因素,标的公司存在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风险。此
外,在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协议签署后,若业绩承诺方未来未能履行补偿义务,则
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
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公司备考财务数据将在正式协议签署后披露,相关
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公告披露情况存在差异,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与永鑫精工
及永鑫精工主要股东汪万勇、宜昌永鑫家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昌鑫丰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昌兆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宜昌
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框架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 1.75
亿元受让目标公司原股东所持 33.5%的股权;公司拟以目标公司投前估值不超过 7
亿元,向目标公司现金增资 2.5 亿元,取得增资后目标公司 26.3158%的股权;前述
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筹资金。本次投资实际金额尚需要根据财务、法律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及
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006736780192
成立日期 2008 年 5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59,558,588.49 元
法定代表人 汪万勇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都市红花套开发区
电子线路板用精密微型刀具、精密机械加工刀具、石墨刀具、
金刚石刀具及其他超硬工模具、机械设备及其配套件、环保设
备及其配套件、检测设备及其配套件、金属陶瓷材料、刀具表
经营范围
面 PVD/CVD 纳米涂层及镀膜的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号 (%)
合 计 59,558,588.49 100.00
(三)标的公司主要业务
永鑫精工是一家从事 PCB 微钻、铣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 PCB 刀具细分领
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永鑫精工核心产品为 PCB、FPC、IC 载板以及 AI
PCB 钻孔、铣削加工用的微钻、铣刀。
永鑫精工深耕 PCB 领域,凭借近二十年的技术沉淀与持续工艺改进实现了超高
精度与稳定的品质,广泛服务于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 AI 服务器、低轨卫星
等高端领域。
目前,永鑫精工已建成年产 3.5 亿支 PCB 微钻、1 亿支 PCB 铣刀的产能。永鑫
精工现有 PCB 微钻批量出货最小直径可做到 0.075mm,可为客户提供涂层工艺综合解
决方案,主要客户包括东山精密、胜宏科技、建滔集团、崇达技术、兴森科技、奥
士康、广合科技、超颖电子等核心 PCB 企业近 80 家。
(四)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总资产 58,337.35 62,327.28
净资产 20,820.54 22,622.22
营业收入 27,493.25 9,305.38
净利润 3,332.42 1,332.79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永鑫精工创始人,现任永鑫精工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协议
签署之日,汪万勇直接持有目标公司 20.4717%的股权,通过宜昌永鑫家人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宜昌鑫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昌兆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控制目标公司 54.7943%,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宜昌永鑫家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鑫精工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
持股比例为 23.896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10849391965,法定代表人为汪
万勇,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4 日,经营范围为资产经营管理(不含金融资产、证券、
期货),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宜昌鑫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持股比例为
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宜昌兆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持股比例为
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汪万勇,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
进行股权投资,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宜昌永鑫家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昌鑫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宜昌兆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汪万勇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公司。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框架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汪万勇
乙方二:宜昌永鑫家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三:宜昌鑫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四:宜昌兆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标的资产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为永鑫精工相关股权,具体为:
甲方以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不超过 5.25 亿元为基准,支付对价不超过 1.75 亿元
受让目标公司原股东所持 33.5%的股权;甲方以目标公司投前估值不超过 7 亿元,向
目标公司现金增资 2.5 亿元,取得增资后目标公司 26.3158%的股权;前述股权转让
及增资扩股完成后,甲方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乙方应确保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实施,最终使甲方能够达到本次交易目的;为此,
乙方有义务促使本次交易中现金增资方案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通过,且有义务促使
目标公司原股东按照本次交易的价格向甲方转让不低于 33.5%的股权。
(2)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
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以 202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
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
(3)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同
意对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进行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
内(2026-2028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2.3 亿元(以甲方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数据为准);其中,2026 年不低于 5,500 万元;2027 年不低于 7,500 万元,2028
年不低于 10,000 万元。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1)借款安排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提供借款 8,000 万元,该笔借款
专项用于目标公司购买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借款年利率 3.8%(按实际借款天
数计息)。如本次交易的增资认购股权完成交割,则该笔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自动
转为甲方应付的首期增资款。如果交易各方未能在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半年内完成认
购股权交割,该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应立即偿还。乙方对丙方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
证,保证期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2)尽调安排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尽可能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
同时完成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审计和评估工作;乙方、丙方须全力配合甲方对目标公
司的尽职调查,并确保丙方其他股东配合。
(3)其他安排
①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应尽最大努力支持目标公司独立上市。
②目标公司完成《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利润承诺后,若甲丙双方均放
弃目标公司独立上市计划,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收购丙方其他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的
全部股权,但具体的收购时间、收购方式、收购价格、收购步骤等由各方另行约定。
各方确认:本协议仅为本次交易的意向框架协议,不构成甲方必须完成本次交
易的法律义务;甲方与乙方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协
议》应当以满足以下全部事项为前提:
(1)甲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乙方、丙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关于目标公司 100%
股权的评估报告;
(4)目标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及回购对赌均已解除(目标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
的担保除外);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与本框架协议 1.2 条的未审数据不存在
重大差异;
(6)目标公司不曾发生任何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对本次交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乙方、目标公司不得与任何第三方投资者洽谈、
协商、签订任何关于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业务的收购、转让、合作协议,不得主动
寻求第三方投资,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乙方、目标公司在本框
架协议签署前已经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已经知悉的合作信息除外)。
(1)如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六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能促使本次交易通过目标
公司股东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万元人民币。
(2) 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排他性约定,应合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及甲方全部损失赔偿义务,互相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将拓展至高端 PCB 钻针领域,是公司在 PCB 钻针棒
材的产业链延伸,能实现产业链一体化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
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目前,PCB 钻针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标的公司在技术水平和市场口碑方面
均占据了一定的发展优势,PCB 钻针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本次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依托公司平台建立起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补足资本短
板,降低融资成本,为其后续的研发投入及全面产业布局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充
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加大 PCB 钻针领域的布局和投入,助推公司实现高质
量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51%股权,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标的资产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
目前公司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地定量分
析。对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变化,公司将在备考财务
报表审阅、标的资产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做出
决议。
五、风险提示
体投资事宜尚需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订的交易文件为准, 框架性协议实
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控复杂度提升,对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尽管上市公司将依据标的公司的行业
特性,着力加强管理与完善制度以适应整合需要,但双方在业务与管理模式上的差
异可能导致整合计划未能高效执行,致使公司管理水平难以同步支撑后期的运营规
模,进而对业务推进与盈利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成商誉约 3.2 亿元人民币,占 2025 年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约为 8.34%,占 2025 年公司
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12.1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
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
将产生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各方暂未签订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待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
与业绩承诺方另行签订业绩补偿协议进行约定,届时将对补偿期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净利润的确定、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补偿的实施、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
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作出约定。由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政策环境、
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在利润承诺期间出现影响生产
经营的不利因素,标的公司存在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风险。此
外,在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协议签署后,若业绩承诺方未来未能履行补偿义务,则
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的情况。
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
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公司备考财务数据将在正式协议签署后披露,相关资
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公告披露情况存在差异,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