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会议室。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共 27 名,代表股份 38,024,8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 名,所持股份 31,484,6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9.41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 名,代表股份 6,540,1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1112%。
(4)公司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
务所田镇律师、龚星铭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7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7%;
反对 146,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6,03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的 57.9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7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7%;
反对 134,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8%;弃权
份总数的 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6,03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的 53.1923%;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8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7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7%;
反对 146,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6,03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的 57.9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7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7%;
反对 146,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6,03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的 57.9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7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7%;
反对 146,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6,034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 的
的 57.95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7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7%;
反对 14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0%;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6,03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的 56.2458%;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7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7%;
反对 129,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6,03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的 51.4871%;弃权 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39%。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4,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56%;
反对 14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87%;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6.2458%;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2%。
关联股东严建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7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7%;
反对 14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0%;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6,03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的 56.2458%;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 田镇、龚星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