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6-038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层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为: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77,677,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79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6,586,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09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1,091,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9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725,7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725,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652%。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612,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64%;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576%;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612,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53%;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336%;反对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0%;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51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886%;反对 1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4%;
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754%;反对 1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872%;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630,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33%;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0%;
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3,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769%;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18%;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4%。
关联股东钟儒波、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576,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92%;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8%;
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4,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009%;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18%;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55,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42%;反对 2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8%;
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114%;反对 2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513%;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55,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42%;反对 2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8%;
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114%;反对 2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513%;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55,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42%;反对 2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8%;
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3,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114%;反对 2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513%;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谭闷然、袁慧芬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