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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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楼 9 楼会议室。
的方式召开。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60,825,22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8,647,26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0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177,9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5,647,0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469,04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177,96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1,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35,2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情况:同意 60,78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1,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35,2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1,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35,2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3,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22%;反对 4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5,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7%;反对 41,2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3%;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2944%;反对 4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0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7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44%;反对 41,2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6%;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卢润初、卢如康、卢满根、林长莲对该议案均已回
避表决,回避股数合计 58,407,260 股。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1,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0%;反对 35,2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60,788,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96%;反对 35,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79%;
              弃权 1,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10,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4%;反对 35,2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83,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22%;反对 4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05,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7%;反对 41,2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3%;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李晓丽、董丁铱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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