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26-018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 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3人,代表股份208,708,32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5.40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8,40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3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0人,代表股
份80,304,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1人,代表股份1,745,31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9人,代表
股份1,741,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411,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7%;
反对252,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252,51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40%。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411,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7%;
反对252,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252,61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82%。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402,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4%;
反对25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3%;
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253,21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5%。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8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
反对276,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4%;
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276,31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2%。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099%;
反对256,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85%;
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256,01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16%。
关联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襄阳轴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203%;
反对257,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16%;
弃权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257,11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2%。
关联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襄阳轴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9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3%;
反对255,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6%;
弃权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4,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255,91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5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