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楼三楼会议室。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3,544,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0.82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33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17%。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3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4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3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4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7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3,858,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91%;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刘荣富、黄朝万均已回避表决。其持有回避表决股份
数量为 15,600 股。
审议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万国超、吴孟强、邓立新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独
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