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19:09: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
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 19 号劲嘉科技大厦 19 楼董
事会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2 人,代表股份 405,764,48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966%。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72,908,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37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6 人,代表股份 32,856,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237%。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6 人,代表股份 32,856,37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37%。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926,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42%;
反对 3,05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26%;弃权
份总数的 0.1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18,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2941%;弃权 78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8%。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836,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56%;
反对 4,126,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70%;弃权
份总数的 0.19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28,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5598%;弃权 80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82%。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736,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51%;
反对 8,422,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58%;弃权
份总数的 0.1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28,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5.6352%;弃权 60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17%。
提案 4.00 《关于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467,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11%;
反对 3,49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9%;弃权
份总数的 0.1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59,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0.6322%;弃权 80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49%。
提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486,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58%;
反对 3,066,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2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78,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3333%;弃权 1,211,14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62%。
提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7,813,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11%;
反对 9,659,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64%;弃权
份总数的 0.1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90,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9.3978%;弃权 60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77%。
提案 7.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124,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29%;
反对 2,970,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0%;弃权
份总数的 0.16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16,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0396%;弃权 67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95%。
提案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044,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44%;
反对 8,929,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9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36,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7.1769%;弃权 79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74%。
提案 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625,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36%;
反对 4,347,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9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17,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2323%;弃权 79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74%。
提案 10.00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954,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45%;
反对 4,133,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6%;弃权
份总数的 0.1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46,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5793%;弃权 67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08%。
提案 11.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852,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94%;
反对 4,218,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9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4,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8403%;弃权 69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98%。
提案 1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499,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26%;
反对 4,590,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1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6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91,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9709%;弃权 67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2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劲嘉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