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的具体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举职工代表董事张利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6%。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
东”)共 679 人,代表股份 22,032,6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4%。
(1)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 677 人,代表股份 21,055,8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5,164,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438,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489%;反对 4,022,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564%;弃权 5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5,167,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5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441,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611%;反对 4,038,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299%;弃权 55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4,947,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221,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644%;反对 4,327,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98%;弃权 4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4,798,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8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072,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877%;反对 4,373,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513%;弃权 58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5,025,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299,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184%;反对 4,078,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105%;弃权 6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5,375,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64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074%;反对 3,865,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447%;弃权 5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4,374,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6,648,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634%;反对 4,824,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49%;弃权 5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对 2025 年度公司独
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召开专门会议情况等履职
情况进行了汇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黄昕律师、陈玺如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