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274,674,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3.957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64%。
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71,756,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49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2,918,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70%。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 股,同意 273,941,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3%;反对 732,54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 股,同意 273,963,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3%;反对 710,54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 股,同意 273,945,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5%;反对 724,34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 股,同意 273,717,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8%;反对 724,34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 232,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 股,同意 273,994,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4%;反对 448,04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1%;弃权 232,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意 67,3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02%;
反对 448,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6%;
弃权 2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 股,同意 273,695,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8%;反对 746,34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7%;弃权 232,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意 67,0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16%;
反对 746,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2%;
弃权 2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8,025,446 股,同意 66,9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32%;反对 824,54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1%;弃权 241,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意 66,9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32%;
反对 82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1%;
弃权 2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0,548,446 股,同意 69,4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75%;反对 824,54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8%;弃权 242,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意 66,9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14%;
反对 824,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1%;
弃权 24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