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 东晶 公告编号:202604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缺席会议的董事 0 名。会议由董事长朱海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朱海飞先生、徐曦女士、承
皓琳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资金使用计划,为进一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
将 2026 年度向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一意”)申请的有
息借款额度自 2 亿元提升至 2.5 亿元,其余借款条件不变。即公司 2026 年度拟向控股
股东浩天一意申请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借款额度(该额度系新增额度,不
包含前期已发生的 1 亿元无息借款,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适时
申请或偿还),有效期为自相关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一年,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借款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规、合法的业务经营
用途。本次拟申请的借款无需公司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贷款天数按照
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到期归还借款本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
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独立董事明
确同意的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体安排,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合理统筹相关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
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