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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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3178         债券简称:花园转债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权益分配采用派息比例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 , 2025 年 年 度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已 于 当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公司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在权益分派实施日前,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券(债券简称:花园转债;债券代码:123178)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派发股权
登记日前,如有新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派发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券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派发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
相应增加,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 月 18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8,
债券简称:花园转债)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花园康平路 2 号
 咨询联系人:喻铨衡、金晓
 咨询电话:0579-86271622
 传真电话:0579-8627161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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