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品特装: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18: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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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5 月 19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0.44 万股,占目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 0.2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 2026 年 5 月 19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 39.2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4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
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
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
明确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
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5 月 19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 39.2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4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
期间另有规定或发生变化的,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日公司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总额的比
                            (股)        的比例           例
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业务骨干(20
         人)
            合计              204,400   100.0000%    0.2702%
     注:1、上述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管理办法》认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业务骨干,
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
系。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励对象授予 20.4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
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
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
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 20.4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波动率)
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
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的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
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
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
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
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
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
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二)《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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