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海
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海滔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滔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
格证明。其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在本次聘任后及时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
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切实履行董事会秘书的法定职责与义
务。在李海滔先生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前,仍由公司董事长胡
瀚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上述资格证明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李海滔先生: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加拿大卡尔顿
大学经济学学士、英国华威大学国际技术管理硕士。历任华鑫信托有限公司信托
业务部总经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事业群投资总监,山东国惠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家庄兴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现任石家庄新叶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海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以外,与持有公司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
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