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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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
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888 号百利中心北塔 1801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斌先生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参会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提案投票表决;
六、大会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的结果);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本次股东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会议结束。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程序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
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
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相关证明文件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出席会议。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
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内向
证券事务部出示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统筹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
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
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股东会议
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回答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
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应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
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在指定会议登记时间进行现场参会登记或未在会议召
开当日准时办理签到手续的,将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参
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
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
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股数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
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
打“√”,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议案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转
增 4.5 股,合计转增 116,021,157 股。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的总股本由 257,824,793 股变更为 373,845,950 股。因
此,公司注册资本由 257,824,793 元增加至 373,845,950 元。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所
示: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7,824,79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3,845,950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7,824,793 股,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3,845,950 股,
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前述
事宜的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 , 修 订 后 的 制 度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发挥独立
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津贴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公司拟
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 10 万元/年(含税)调整至 15 万元/年(含税),调整后
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回避
表决本议案。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