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公告编号:2026-035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SMS Precision Machines GmbH(以下简称SMS公司)
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无偿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循环
使用,有效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担保的存
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
期限以最终生效的文件为准。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现将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SMS公司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SMS公司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为300万欧元的《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就前述融资业务为SMS公司提供担保并与交
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为SMS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前期已履行审批程序事项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
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司(含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574.67万元人民币(涉及外币的,以
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2%。
同时,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且无逾期、涉及诉讼
或者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