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查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地审阅,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查意见
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况,不是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文峰先生、张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卫东先
生、张双根先生、田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东进、刘志欣、杨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