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北碚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808,13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339,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吴银剑、吴银华、吴银翠、程静、胡素辉、
张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议、王琴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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