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00: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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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3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
议由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有条件收购巨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约 27.81%H 股股
份并拟通过全面要约收购获得其控股权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核,同意公司与南亚管理有限公司、郑立育先生和林美丽女士
(以下合称“卖方”)签订股份购买协议,有条件收购卖方所持有的 333,713,032
股巨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腾国际”,股票代码:3336.HK)股份,
约占巨腾国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7.81%,每股购买价格为 2.20 港元。
  在股份购买协议完成前提下,买方将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规
定,向巨腾国际届时全体股东发出一项附条件的自愿全面现金要约,以使得要约
人在截止日期时持有的接受要约股份加上此前已持有的股份超过标的公司 50%
投票权。每股要约股份的要约价与要约方向卖方支付的每股股份收购价相同(或
向上取整数)。
  由于前述要约乃是向标的公司届时全体股东发出,完成后存在标的公司社会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无法满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地位要求的风险,为此,买方将
在要约部分交割完成后 6 个月内卖出部分股份(如需),使得标的公司公众股股
东持股比例达到 25%以上,维持标的公司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享有巨腾国际至少 50%投票权,公司将成为巨腾国
际的控股股东,巨腾国际仍将维持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对外直接投资程序尚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外汇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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