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海龙先
生、董事王维先生的辞职报告。刘海龙先生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优
化,引入更多科技领域背景的董事及经营管理层成员,更好地支持公司新业务的
拓展,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整体工作安排,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职务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其原定任期期限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王维先生为引入更多科技领域背景的董事及经营管理层成员,更好地支持公
司新业务的拓展,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和提
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期限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仍继续以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身份,全
方位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刘海龙先生和王维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刘海龙先生和王维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1,852,462 股,王维先生辞职后将作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承诺事项。
刘海龙先生和王维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海
龙先生和王维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长的情况
因董事长刘海龙先生辞职,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张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为落实《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业务和人才团队导入的相关安排,
从治理结构层面等全方位支持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增加更多科技领域背景
的经营管理层成员,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及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持股
提名黄志远先生和张志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
东会选举,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聘任黄志远先生和张志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应职务职责的能力。
上述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
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因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刘海龙先生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王维先生辞职。公司于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文(召集人)、颜爱民、王等五
审计委员会:徐欣(召集人)、王等五、王砚耕
提名委员会:王等五(召集人)、徐欣、张志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颜爱民(召集人)、徐欣、张文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相关简历如下:
学会理事会理事。曾任职于广州南洋电器厂、深圳市合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
圳市中兴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深圳市中兴股份有限公司运维托管部部长、香港代
表处副总代表、第一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 年-2026 年 5 月,任深圳市天行
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
截至目前,黄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曾在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黄志远先生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志远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博士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获得者,电子技术
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高层次领军人才。历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光机电重点实验
室研究员、平安银行总行产品经理等职。2019 年-2025 年,任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
有限公司合伙人兼 RDC 研发中心产品负责人、高级运营总监等职务;2025 年-2026
年 5 月,任 Polibeli Group Ltd CFO。
截至目前,张志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曾在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外,张志甜先生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志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