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
见
公司《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
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
见
公司《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
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五日披
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
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
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股权激励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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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