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ST铖昌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称由“*ST 铖昌”变更为“铖昌科技”,证券代码仍为“001270”,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股票停复
牌安排
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扣
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相关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
保证 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为 115,271,371.22 元,净利润为 117,109,847.25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 103,336,666.71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04,622,960.22 元,期末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09,807,402.04 元。年审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
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
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自查,公司
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基于
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股票
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开市
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铖昌”变更为“铖昌科
技”,证券代码仍为“001270”,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
制为 1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