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 朗姿股份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0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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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2.000000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530,934,450.00 元。不送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比例固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具体
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大厦)18 层证券管理部。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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