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
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39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8,52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14.17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05.83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 121.5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2〕000057)。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开户银行、
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1,203.57 万元(含
置换预先投入 18,943.31 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 1,972.91 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 26,902.53 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 2,521.83 万元以及累
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 426.60 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6 年 3 月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募投项目 诺投资总额 31 日募集资金累 进度(2)/
(1) 计投入金额(2) (1)
目
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
目
合计 97,705.83 71,203.57 72.88%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
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当前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前述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前次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投项目
态日期 状态日期
注1
注2
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2026.7.24 2027.6.30
注 1: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对募投项目“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
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注 2: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对募投项目“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
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公告》(2024-024)。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分为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两部
分,其中,肉制品加工部分生产线已具备投产条件,生猪屠宰部分尚处于建设
期。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公司精
益管理的工作规划,在设备选择、安装调试等环节秉持稳健、细致的原则,时
间投入相对较长。同时,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以及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对谨慎,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
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
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
调整。
公司“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建立营销中心,设立旗
舰店及直营店,同时吸引优质加盟商设立加盟店,根据专卖店区域分布情况配
备冷链物流、冷库以及销售管理系统,建立一套“自营(旗舰店、直营店)+加
盟”的多层次营销网络体系,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
步提升公司经营水平。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费环境发生变化,社区团购、直播电商以及即时配
送移动互联网平台等新兴渠道当下对传统商超及线下门店等渠道造成冲击,项
目建设规划与当前消费现状匹配度不高,区域市场差异增大。公司综合考虑市
场环境、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实施过程相对谨慎,门店拓展业务受此影响速
度放缓。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
络体系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现阶段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7 年 2 月 28 日,将募投项目“得利斯国内市场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