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6-057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
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 外
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业
绩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工具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套期保值
产品或者前述产品的组合。
(二)交易场所/对手方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
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
非正规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
币种,包括美元、欧元等币种。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间及授权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
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
终止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外汇套期保值日常业务的运作和管
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拟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
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者银
行信贷资金。交易资金规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外汇资金存量相匹配,确保不
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
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
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
成公司回款预测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导致外汇外汇套期延期交割风险。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目的,禁止风险投机行为。
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
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进行公允价值确认、计量,以及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符合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表决与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将本
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