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7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939,763 股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股本由原 12,483.228 万股变更为 12,389.2517 万股,注册资本由原 12,483.228
万元变更为 12,389.2517 万元。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s://www.gsxt.gov.cn/)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
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