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
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7,1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7.23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1人,代表股份36,309,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922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1人,代表股份23,772,69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79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8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9人,代表股份21,980,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4279%。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133,383,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2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9%;反对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3,383,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26,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3,384,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28,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7%;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3,38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30,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5%;反对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2%;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7,981,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0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3%;反对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0%;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384,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2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7%;反对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6%;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1,857,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20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888%;反对1,563,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6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3,367,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2%;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4%;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宋沁忆律师、郜梦晗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