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2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30 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创新中心 3 号楼 5 楼拓新会议室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593,545,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57%。
数为523,962,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52%。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62人(其中参
加现场投票的4人,参加网络投票的3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0,380,1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60%。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278,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26%;
反对 4,96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1%;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113,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0510%;弃权 30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8%。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640,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35%;
反对 4,7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7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7461%;弃权 1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370,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66%;
反对 3,9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0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6361%;弃权 20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433,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061%;
反对 22,76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5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67,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2.3438%;弃权 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694,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27%;
反对 4,48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65%;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29,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3795%;弃权 3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3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64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48%;
反对 4,6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4%;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82,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5730%;弃权 2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7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95%;
反对 4,6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2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97,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5702%;弃权 25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0%。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曹禹律师、冯凡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