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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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
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58 元/股(含),该
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18 日至 2027 年 5 月 17 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之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确认在未来
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无法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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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根据规则和实际情况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9)。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1)。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表决结果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通知债权人的情况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
权人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之后及时通知了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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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5 月 18 日~2027 年 5 月 17 日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4/23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6.5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5,197,568股~30,395,136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41%~0.8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7232534(股份回购专项贷款账户)、B886609657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账户)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提振投资
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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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
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的比例 额(万元)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0.41%-0.81% 10,000-20,000
(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注:1、上述总股本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3,732,662,913 股进行计算;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
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58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
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
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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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6.58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
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32,662,913 100 3,717,465,345 100 3,702,267,777 100
股份总数 3,732,662,913 100 3,717,465,345 100 3,702,267,777 100
注:1、本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
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86.4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为 111.76 亿元,流动资产为 178.31 亿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2 亿元全
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
资产的比例为 0.70%、1.79%、1.12%。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并结合公司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
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
内在价值的认可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本次股份回购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
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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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
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
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
体情况
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向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问询函,并
收到如下回复: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确认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
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因
回购股份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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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
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
记等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无法实施的风险;
能根据规则和实际情况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预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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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 年 4 月 24 日)及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
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2026-031)。
(二) 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
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备注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887232534 股份回购专项贷款账户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6609657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账户
(三) 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及时发布回购进
展情况的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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