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和 2025 年 3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如下:
通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9,862.5090 万股的 1.50%,无预留授
予股份。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关键岗位核心人才
(共 30 人)
合计 1,200.00 100.00% 1.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7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可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可归属
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3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至授予之日起 3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当期可归属但未归属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考核指标
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2025 年净利润不低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于 3.1 亿元;(2)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的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2026 年净利润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于 3.5 亿元;(2)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的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且不考虑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营业
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考核结果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X) X=100% 80%≤X<100% 60%≤X<80% X=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5 年 3 月 7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4 月 15 日为授予日,授予 30 名激励对象 1,20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
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99.50 万股。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日起 13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本激励计划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符合归属条件。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满足前述要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求,符合归属条件。
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考核年 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归属期 考核指标
度
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
第一个归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1 亿元;(2) 为 48.35 亿元,同比增
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的
长 39.23% , 达 到 了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条件(1)或(2):(1) 2025 年度考核指标,
第二个归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3.5 亿元;(2)
属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的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股计划(如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营业收入”指经审
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
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
划 29 名激励对象均满
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
足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
属条件,可归属 599.50
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
票。
例:
考核结果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个人当年可归属的 励条件。
X=100% 80%≤X<100% 60%≤X<80% X=0%
比例(X)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本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归属 占授予限制 激励计划公告时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 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
的比例 例
关键岗位核心人才
(共 29 人)
合计 1199.00 599.50 50.00% 0.7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
次可归属的 2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9 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
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99.50 万股。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
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
属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作废的原因具备合理性,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信息披露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
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
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
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599.50 万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
的 A 股普通股,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因本次归属事项增加 599.50
万股。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
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完成
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