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59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
总经理
董事
董事会秘书
董事
财务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53 人)
合计 176.10 100.00% 2.63%
注 1: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
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可将前述限制性股票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注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
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注 3:激励对象含外籍员工,均任职于公司关键岗位,在经营管理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对该等人员实施激
励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注 4: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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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