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5 月 18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398,250 股,约占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秦科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5%。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5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 98 名激励对象以 42.52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3,398,250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6 年 5 月
议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6-020)。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
情况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
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
进行调整,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99 人调整为 98 人,限制性股票总
量 3,780,000 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30,000 股调整至
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
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的明确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
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5 月
性股票。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并同意向 98 名激励对象以 42.52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直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
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相应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相应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相应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相应授予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归属期 日起至相应授予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25%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份管理暂行办法》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 授 的 限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 性 股 票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公司股
号
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师、研发部部长)
核心技术人员
部部长)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柴霞 中国 研发部部长 190,000 5.03% 0.07%
毛高翔 中国 市场部部长 190,000 5.03% 0.07%
其他技术、业务骨干(92 人) 2,388,250 63.18% 0.88%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3,398,250 89.90% 1.25%
预留部分 381,750 10.10% 0.14%
合计 3,780,000 100.00% 1.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
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资格,公司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除该情况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规则》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同意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6 年 5 月 18 日为首次授
予 日 , 并 同 意 以 42.52 元 / 股 的授 予价 格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98 名 激励 对 象 授 予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
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
计划对象无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的比例
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 预计摊销
制性股票数 的总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万元)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
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
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
响。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 381,750 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
部分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并授予,并根据届
时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测算确定股份支付费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
并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
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