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
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
导的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经过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中信证券认为:2025 年,贵公司在公司治理、
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要求。
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建议公司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
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并提请上市公司注意及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进行了承诺,相
关具体情况在招股说明书详细披露。提请公司关注承诺主体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