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韩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其担任的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职务,其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9月14日,辞职后,韩锋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韩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董事会
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
满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张旗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张旗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
经济管理专业学士,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历任北京市众朋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齐
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