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向贵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被受理。本
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签字律师为刘斯亮、薛玉婷,现变更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刘斯亮、程明明。
变更事由:原签字律师薛玉婷律师因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
不再继续担任本项目的签字律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变更后中介机构和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程明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0945054,
从业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自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青岛伟隆阀门股
份有限公司、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疆
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
公司、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
并购重组等项目的主办律师。
程明明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薛玉婷签署的
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程明明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程明明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薛玉婷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
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立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总经理(签字):
王明希
保荐机构(盖章):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