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0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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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
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
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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