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6-02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7 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47,953,678.05 元,盈余
公积金 111,671,556.72 元,资本公积金 3,280,482,587.68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
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可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 111,671,556.72 元和资本公积金
中,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均来源于股东货币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主要系生猪价格持续下跌,影响公司业绩导致
未分配利润为负。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减少至 0 元,资本公
积金减少至 1,844,200,466.35 元,全额弥补母公司 2025 年度累计亏损(即母公司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就本次母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宜,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的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的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 2 号“第一大道”19 楼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
(1)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