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 中金公司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0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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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
 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向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向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
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管理办法》
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
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估值报告及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估值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就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
定价的公允性等有关事项发表如下说明:
  一、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
  中金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关系外,兴业证券及估值人员与
本次交易相关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
突,具有独立性。
  二、估值假设前提合理
  估值机构所设定的相关估值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估值假设前提相悖的
事实存在,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估值的目的是为中金公司董事会提供参考,分析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合
理以及是否存在损害中金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估值中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
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估值过程中运用符合市场惯例和本次交易实际情况
的分析方法,对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本次估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
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所选用的估值方法恰当合理,参照数据、资料可靠,估值结果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本次估值定价公允
  在本次估值过程中,兴业证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科学、
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估值程序,估值定价公允,估值结论合理,不存在损害中金公
司利益或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
值目的具有相关性,估值定价公允,估值结论合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
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的
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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