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39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功能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960,6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反对股数 19,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978,6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
反对股数 1,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960,6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反对股数 19,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960,6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反对股数 19,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06,0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5%;反
对股数 19,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960,6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反对股数 19,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960,6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反对股数 19,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960,6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反对股数 19,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960,6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反对股数 19,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2,960,65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反对股数 19,5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派预案的议案》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吕晖、张秀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出席或列席年度股东会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规则》《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广咨
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律师签字确认的《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咨
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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