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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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213,656,112 股,占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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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18,904,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64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9 人,代表股份 94,751,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7 人,代表股份 19,551,84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7 人,代表股份 19,551,8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3%。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524,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662%;反对 4,10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20,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679%;反对 4,10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100%;弃权 23,8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484,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474%;反对 4,108,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79,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623%;反对 4,108,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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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151%;弃权 63,0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6%。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520,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644%;反对 4,123,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16,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489%;反对 4,123,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913%;弃权 11,6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407,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113%;反对 4,232,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02,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684%;反对 4,232,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483%;弃权 16,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391,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039%;反对 4,248,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87,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871%;反对 4,248,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96%;弃权 16,2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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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168,830,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7845%;反对 3,802,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26,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355%;反对 3,802,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470%;弃权 22,9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
关联股东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量为 41,000,000 股)已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会人员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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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