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5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
股份71,259,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040%。
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5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代表股份5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
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
代表股份5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31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5%;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71,31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5%;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71,31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5%;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31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5%;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71,31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5%;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71,31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0,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43%;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5%;弃权 1,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3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71,31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0,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43%;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5%;弃权 1,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3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振东、陈振华、诚科建信(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诚科建赢(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512,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5%;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71,311,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5%;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繁律师、陈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