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8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秀梅女士。
(四) 会议召开时间:
间: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
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 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78,87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42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8,73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0.3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3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1,173,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39,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3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96%。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4%;反
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0%;弃权 2,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6%。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情形,股东龙口阳光化学有限公司、李秀梅、烟台宝联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8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彦宇、姚晓雨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
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