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 2026-025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 1 栋广东维都利新
能源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周显茂先生主持(董事长朱传钦先生
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53,146,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1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06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4.1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1,60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51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4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6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
表决情况:同意53,144,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6%;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3,14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91%;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