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0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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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6-019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期间。
方式。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60,929,47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现场出席并记名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合计为 56,86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3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4,067,9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7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8 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4,067,97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现场出席并记名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4,067,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79%。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
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91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反对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57,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
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91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反对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57,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
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886,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8%;
反对 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2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
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91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
反对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57,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
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919,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57,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
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919,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57,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
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917,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0%;
反对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56,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
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917,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0%;
反对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056,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据此,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
即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金剑、黄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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