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0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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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3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公司会议室。
数董事推举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本次年度股东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3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474,052,4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36%。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15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36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3%。
  现场会议由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
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6,897,2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4844%;反对 2,49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107%;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1,087,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972%;反对 8,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948%;弃权 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86,895,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4841%;反对 2,50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110%;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1,010,0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815%;反对 8,3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105%;弃权 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9,270,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48%;反对 8,37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87%;弃权 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1,025,0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845%;反对 8,36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091%;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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