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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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须知
三、股东会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议程: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记录上签名;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东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
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或问题,由股东会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东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
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在“反对”栏内打“√”,
放弃表决权时在“弃权”栏内打“√”。投票时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内,由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
独立董事参加监票和清点。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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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
第五届董事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少河先生、王锦武先生、陈雄辞先生分别向
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1,154,170.30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70,200,764.81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且综合考虑外部行业环境、未来发
展规划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
的能力。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
的分配。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 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加强公司在行业周期中的风险抵御能
力,优化公司资金结构,保障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发展,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坚守主责主业,多措并举抓好降本增效,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通过
改善经营业绩以提高股东回报,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统筹好业绩发
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主动提高公司投资价值,提振
投资者信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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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
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
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
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
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
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含税)为 14,723.0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起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注册会计师,202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 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谭灏,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近三年均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的审计工作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华兴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执业态度,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按
时高效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其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充分体现了审计工作的专业性与严谨性。为确保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
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为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控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
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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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
献等因素,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及制订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度薪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5 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合计 325.83
注: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已于 2025 年 3 月届满,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本次换届选举前后,公司
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公司的考核要求和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发放。
二、2026 年度薪酬情况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三) 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1)独立董事履职固定津贴为税前 6 万元/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薪酬构
成及比例、发放方式等,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依据其与公
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薪酬构成及比例、
发放方式等,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
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