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国投证券”)
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兴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东兴
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
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国投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亦不存
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东兴证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国投证券对东兴证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东兴证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的情况如下:
构。
除上述聘请行为之外,东兴证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国投证券在本次
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东兴证券在本次交易中除根
据相关法规要求、市场惯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
构、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
意见》的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马 辉 陈 实 田 竹
申少鹏 李雨萌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