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促进南方
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议事沟通民主化、高效化和规范化,
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方黑芝麻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是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履行职责,督促检查股
东会、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及公司相关重要事项进行
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的日常工作机制。
第二章 参会人员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
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总法律
顾问、非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班子成员等可以列席会议。根据会议需要,董事长可
要求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关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办公室
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条 应参会人员因故无法出席的,需于会议召开前 1 日向董事长请假,经
同意后方可缺席。
第三章 会议内容
第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的会议内容如下:
(一)组织传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以及各级
各类重要会议精神等;
(二)检查、了解并监督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计
划、投资方案及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听取经营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四)审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中层干部、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
及执行协议工资的特聘人员的选聘、解聘、考核、薪酬、奖惩方案;
(五)审议公司涉及劳动用工制度和职工薪酬的改革、调整优化相关方案;
(六)审核公司重大基本管理制度;
(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长履行
(法人)职责,董事长认为应当由董事长办公会听取、沟通及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董事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董事长认为必要或遇公司重大
事项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八条 董事长办公室负责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原则上应提前 1
日发出会议通知。
第九条 董事长办公会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参会的,经
董事长同意,可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参会。
第十条 董事长办公会会议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董事长办公会会
议审议的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到会董事长办公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一条 提交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经全体参会成员充分讨论并
形成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纪要应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参会
人员姓名、列席人员姓名、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形成的意见等;会议记录除上述内
容外,还应载明参会人员发言要点、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等。
第十二条 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将会议纪要报董事长签发后通报参会人员、转发
相关部门,并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出席、列席董事长办公会的人员均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在公
司正式公布前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相关档案文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妥善保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