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50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5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52)、《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05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整体竞
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从而持续为股东带来更加高效的回报,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6-05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
决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