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ST 福能 公告编号:2026-037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
议案》。以上事项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司农审
字[2026]25008230013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
分配利润为-1,491,447,751.20 元,盈余公积为 17,897,661.53 元,资本公积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本公积 1,473,550,089.67 元,两项合计 1,491,447,751.20 元,以期末未分配利
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
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
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的规定,公司现特
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
体方式如下: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3039
联系电话:0769-22282669
邮箱:sec@fnorient.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